问题 | 无物业合同,起诉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尽管缺乏书面形式的物业服务协议,但若实际存在着此类服务关系,原告仍有可能成功提起诉讼。举例来说,假设业主已经实际享受到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且物业公司能够有力地证明该事实存在,那么在此情形之下,上诉请求支付物业管理费用或是其他相关事宜是具备法律上的可行性的。然而,倘若无法提供任何可用以证实服务关系的确立和存在性的证据,那么此次起诉便很可能遭遇重重困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