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如何不交物业费用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物业服务过程中出现下列特定情况,可以不必支付相应费用:首先,物业管理公司在合同条款外额外为广大住户提供了服务,但并未经过业主大会批准或者业主共同确认的;其次,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明显不符合行业标准和市场规则;最后,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其按照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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