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小区电梯广告费该归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所以小区电梯广告费用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只是代替管理。民法典在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更加明确了公共收益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共有部分的收入分配】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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