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商品房面积不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交付之时,若实测面积与预定合同面积相差超过了总产权面积的3%,那么买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选择解除该份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反之,若实测面积与预定合同面积相差未超过总产权面积的3%,则可根据实际测量的面积误差比例,以及在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价格标准,由卖方对多收或少收的房款进行差额返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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