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南站商铺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商铺买卖产生的法律争议问题的处理流程,我们将为您逐步介绍其主要环节:首先,作为当事人,你应该全面收集整理民事起诉状和你手中掌握的至关重要的相关证据材料;其次,一旦你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工作,那么下一步就必须去有对应管辖权限的各级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并在递交申请时同步附上详尽无遗的起诉文书和各项关键性的支持证据;若法院判断该起诉符合基本的立案条件,将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正式立案,并且向你发出相应的立案通知书,督促你能够准时出席庭审程序;若你对初次审判的法院做出的裁决结果心存疑虑,那么在判决书送达的第十五个自然日后或者接到裁定书的第十个自然日后,你需要向上诉法院提交上诉申请书;最后,在上诉法院经过深入审理后,作出二审决定或裁定时,你也需要在十五个自然日内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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