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不施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遭遇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屋时,业主可通过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催告的方式,明确要求双方就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达成共识,并敦促开发商尽快履行相关义务;如果业主在发送书面催告后持续三个月仍未收到满意回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以及对因此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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