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预售物业合同范本内容一般有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合同的法律主体
物业服务合同的缔约方通常为建设方与物业服务企业,而这些法律主体通常均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关于物业的基本信息 物业的基本信息涵盖了诸如物业名称、物业类别、地理位置、建筑面积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三)关于服务内容的质量保证 服务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物业共享部位及共享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维修保养以及管理工作;物业共享部位及其相关场地环境的综合治理;车辆停放的有序管理;公共秩序的维护以及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装饰装修的规范管理服务;物业档案的科学化管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管理服务内容等。 (四)关于服务费用的支付 服务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物业服务费用的具体收取标准、收费约定的方式(如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支出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按时缴纳;在酬金制的前提下,酬金的计算方式、服务资金的收支状况的公开透明以及对可能出现的争议的妥善处理等。 (五)关于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内容包括该项资金的缴存、使用、续筹以及管理等环节。 (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违约责任的约定和处理、免责条款的设定等是本部分的重要内容。 (七)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其他事项主要包括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物业管理用房的归属、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的所有权以及双方认为有必要进行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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