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面积误差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如下:若面积产生的差异未超过总房价金额的3%(含此数值),则以合同所列明之房价标准进行实际面积的结算;如面积差异超出了上述范围,买受方有权选择取消合同,同时要求退还已支付款项及其利息。当然,买受方亦可选择保留合同并继续执行,但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摊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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