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给办网签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无法顺利完成网上签约手续,则该房产极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我们建议您尽量避免此类房产的购买选择。在我们进行房产交易过程中,网签手续是必不可少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环节,这是由相关法规所明文规定的。针对开发商未履行网签义务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它构成了一种违约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四条规定:当出卖方以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方收取定金,以此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时,由于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如期订立的,出卖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买方。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的一部分,其中的定金条款旨在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守约方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救济措施。因此,在此类情况下,如果确实是开发商方面的过错,他们便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广大购房者而言,我们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理解和掌握,以便明确具体的违约赔偿事宜。及时办理网签手续,不仅可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还能有效防止开发商出现一房二卖的现象,从而使房屋销售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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