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交存账户是开发商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选购房产之际,定金往往由房产出售方或者中介代理负责收集与保存。以下是详细的操作步骤:首先,从普遍情况来看,购房者通常会选择直接向房产出售方支付定金,而后者则需向购房者出具定金收据以证明其已经收到相应款项。在这个环节中,买卖双方必须在定金收据上明确列出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如果购房者违反约定,那么其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收回;反之,若房产出售方违约,他们需要赔偿购房者双倍于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其次,若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无法直接向房产出售方支付定金,您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为转交。但是,中介机构在接手这项委托任务时,必须提供房产出售方授权中介收取定金的书面委托文件。对购房者来说,只有在收到中介机构提供的这份委托书之后,才能将定金交给中介机构,同时还应该仔细审查中介机构开具的收取定金的收据,确保其中包含了经手人以及中介公司的印章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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