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觉得面积不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经过预先约定,购房者在前期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者预付款,待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再获取房屋所有权的房产交易行为。在这一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纠纷之一便是开发商在交付房屋之后,购房者发现实际房屋面积与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在此,我们需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概念——面积误差比。所谓面积误差比,即是产权登记面积减去合同约定面积所得出的数值,再除以合同约定面积所得到的百分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新商品房发生面积误差时,若买卖双方并未就此作出其他特别约定,则应遵循以下处理原则:(1)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3%以内的,应按实际测量结果进行结算,多退少补;(2)若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过了3%,那么买受人便享有退房的权利。此时,开发商有义务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通常为30天)内,将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价款项全额退还给买受人,并且还需支付相应的利息。如果买受人选择不退房,且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那部分房价款项应由买受人自行补足;而对于超出3%的那部分房价款项,则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属买受人所有。反之,若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3%以内的那部分房价款项应由开发商返还给买受人,而绝对值超出3%的那部分房价款项则应由开发商双倍返还给买受人。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