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可以要回房子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过程中,若购买房产者使用他人姓名进行购屋,则可视为借名购房之行为。借名购房中的实际购房者被称为借名人,而名义购房者则被称为出名人。借名人与出名人需事先达成借名购房之合意,购屋款项实则由借名人承担,并在适当之时机将住房真正过户到借名人名下。借名购房的实质实际上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借名人委托出名人以其名义进行购房事宜。无论该房屋的产权证是否已正式登记在出名人名下,只要能明确证明借名购房之事实确实存在,均可向法院申诉,要求依法确认房屋之所有权。然而,借名购房的判定颇为复杂,在许多借名购房争端案例中,双方往往未能签署书面的借名购房协议,因此需要通过相关事实来探究当事人之间购房的真实意图,并根据所查证的事实进行合理推断。在无书面借名购房协议的情况下,认定借名购房事实的关键证据主要包括:购房实际出资状况,借名购房之原因是否符合常规逻辑,房屋实际由何方实际掌控和使用收益,以及其他辅助性事实如产权证、契税发票原件由何方持有,借名人入住时间,开发商出具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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