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不给定金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支付定金原本并没有明确规定为必经程序,假如未履行该项义务,未必会对合同效力产生直接影响,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在协议中对此进行了明文规定。然而,若要确保买卖合同的有效性,还需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合同各方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且自由;再次,合同的形式应符合法定要求,即书面形式或者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最后,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规范。只有在上述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房屋买卖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是有效:(一)行为人具是不是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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