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付了可以退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若缴纳了定金但并非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而无法继续完成交易,则这部分定金是可退还的。双方按照事先约定,有序地履行各自义务,那么所支付的定金要么抵充购房价格,要么全额予以返还;若是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而无法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对于商品房销售协议及其附属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存在分歧且这种差异并不由任何一方承担责任,此时所支付的定金也是可以退还的;至于卖方方面违约导致无法实现交易的情况下,所支付的定金同样有权利要求退还并获得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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