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仲裁需要收费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仲裁费用,即仲裁机构依据特定的仲裁规章制度或着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当事人征收的为妥善处理纠纷而实际产生的各项开支。此项费用通常可以区分为案件受理费与案件处理费两部分。所谓案件受理费,即是仲裁机构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至于案件处理费,则是由败诉方对胜诉方因处理案件而产生的各类费用进行补偿,具体涵盖了律师费、鉴定费、勘验费、差旅费以及证人的误工补贴及食宿费等方面。仲裁费用的收取方式是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以递减比例的形式进行收取,其收费标准严格遵循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并经过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后予以确定。申请人应当自接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最后一天恰逢节假日,则需顺延)预先缴纳仲裁费用。原则上,仲裁费用不得予以减免。若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必须得到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方可最多缓期缴纳一半,但仍需在开庭之前全部缴清。若申请人未能按时预交仲裁费用,亦未提出缓期缴纳请求,将被视为撤销仲裁申请。申请人前往财务室缴纳仲裁费用时,既可以选择使用现金支付,也可以选择开具支票,同时还可以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完成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应当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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