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房产纠纷如何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强制执行房产事宜,其操作流程如下所示:首先由待执行人未能履行已生效的裁判文书,申请人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其次,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核并予以登记立案;紧接着,经过充分考量后,若满足前述条件,便会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最后,执行人员会根据既定的法律条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审理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皆须严格履行。倘若其中任何一方做出了拒绝对此项规定的遵守,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同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中明确提到,当执行人员收到相关的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时,他(她)们应当向待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可依照具体情况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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