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被告应准备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房屋产权纠纷案件时,如有必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以下证据材料则需仔细准备并向法院提交:首先,请务必提供充分的文件资料来证实您对争议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产权证明书、房屋建筑施工许可证、继承或赠与的书面声明、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过户证明等;其次,您还需明确说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情况,即是否为单独所有抑或是共同所有;再者,您必须提供房产税费缴纳凭证,以此来确保您作为产权人有权行使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另外,为了证明您对争议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收益及管理状况,同样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除此之外,如争议房屋在改造过程中或其他特定情境下曾遭受过没收、改造、侵占等侵害行为,也请对此进行详细描述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最后,凡是与本案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尽量提供详实且全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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