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买房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购房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违约延期交房需支付之违约金,那么相关的延迟履行违约金应依据该份契约中的既定条款进行计算;反之,倘若并无此类明文规定,则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7号)第十三条之规定行事,具体而言,即按照逾期交付期间内有关主管部门所公布或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所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违约金的金额。此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三十条第一款亦对此有所规定,即房地产开发商必须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交付至买方手中。如若未能按期交付,则房地产开发商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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