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交房时间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预售的过程中,关于交房时间并未有明确且统一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规定。通常情况下,这方面的安排都会被清楚地体现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中,具体的交房日期会依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而定。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政府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对开发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要求他们必须在项目正式开盘之后的两年之内完成所有房屋交付工作。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这是由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共同约定签订的书面协议,旨在通过双方约定的方式,使预售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商品房的所有权转移至预购方手中,同时,预购方也需要向预售方支付相应的定金或部分房款,并且按照约定的时间接收商品房。在这个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应该严格遵守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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