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泉州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交易环节中,若出现延期交付房屋等情形,尽管这类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但却实实在在地构成了对合同条款的违反。假如在进行了有条不紊的催告程序之后,且在合理期限之内收到了开发商竭诚履行义务的全面承诺,那么此刻,购房者虽然不能立即终止合约,但是仍然具有向开发商索要因合约未按时履行产生的赔偿责任的权力;如果在接受类似的催告之后,开发商仍旧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交付手续,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解释或者理由以澄清这一问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便有权申请解除合同,同时所有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亦应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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