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地产交易纷争的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既可遵循合同所约定的争议解決途径进行处置,亦可寻求平等友好的洽谈协商。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买卖契约条款中所规定的争议解决路径是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相关仲裁机构请求仲裁裁决。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之明文规定,本法适用于对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以及这些主体基于财产权益及人身利益产生的各种民事诉讼活动。值得关注的是,《仲裁法》同样对于此类事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其第四条规定当矛盾产生时,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是双方自愿且达成共识的结果。若无此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出仲裁请求,仲裁庭将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