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停工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若购房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出现了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况,且经过适当的催告及合理期限内仍未能按约履行的话,另一方可依法主张解约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此外,享有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内,购房者可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然而,若超过此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权(除非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例如严重的质量问题)。其次,对于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应根据具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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