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尚未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将原本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房屋再次出售予他人,此种情形在通常情况下,并不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范畴。然而,在极个别特定条件下,如若此类行为涉及到了刑法中所明确规定的犯罪要件,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违反该项法规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以及处以人民币2万元至人民币3万元之间的罚款等措施;而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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