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侣分手后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热恋中的情侣们分手之后,对于涉及房产的问题,如果是以共同购买的形式,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按份共有,对此问题需要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来商议解决。然而,若是在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时,便可考虑诉诸于法院,借助法律的力量,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事实情况,由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决与分配。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若共有人对于共同拥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未曾约定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抑或是约定不明晰的,除非共有人之间存在着亲属间的密切关联等特殊情形,否则应视为按份共有。同时,第三百零九条也明确指出,按份共有人对于共同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所享有的份额,若无事先约定或约定不清的,则应依照其各自的出资比例来确定;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视为各占相等份额。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亦有明文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并且需按照被告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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