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违约多久赔偿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范,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依照合同所约定的交房期限如期履行自身义务,应当从逾期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两个月之内,依约定将预先商量好的滞纳金交付给买受方。在此类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背景条件之下,买受人有权利向实体发出书面形式的催告告诉书,进而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协商重新确立合同的最后执行期限,并督促卖方可尽快完成合同义务。倘若该催告告知书已成功送达到对方手中且超过了三个月的时间限制,那么作为买受人就可以选择行使取消协议的权力,此过程中所引发的违约责任应由卖方向买受方承担,即应按照原来的约定交纳滞纳金及赔偿金,以尽可能弥补买受人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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