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返租不兑现能否解除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若商铺租赁合同的任一当事方在以下三种特定状况下,有权不经对方书面认可直接解除该份合同且免于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首先,未经租赁合同相对方书面批准私自将已经租赁的商铺设定为次级租赁对象的行为; 其次,无法按期全额缴付租金的情况; 最后,承租人未依照租赁条约中明确规定的方式或者期限对租赁物件进行合法、合理的使用,进而导致租赁物件遭受严重损害的状况。 然而,除此之外,除非出现上述特殊情况,否则提前终止商铺租赁协议的行为均需向出租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然而,若租赁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则无需向出租人支付任何形式的违约金。尽管如此,仍有义务赔偿出租方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而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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