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房的面积误差比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当房屋面积低于合同约定超过了3%的比例时,买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卖方有义务将买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及其相应的利息退还给买方;而如果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并未超过买卖合同约定的3%,那么此时根据房屋面积差异的具体比例以及合同中的规定,由卖方对房屋面积的价差部分进行全额或部分的补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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