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预售证购房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协议之效力问题,一般情形下,如欲达成交易,需获得相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方能签署相关合同。
然而特殊情况下,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卖方已经成功申领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原订的预售合同原则上可被视为有效。此项法律依据源于对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参考和借鉴,其主要目的乃是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的公正、合法性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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