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腾房合同范本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现象所产生的两个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只要这些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条件,那么它们便应被视为合法有效的。
然而,如果这两个合同是由恶意串通签订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它们将失去法律效力。所谓一房二卖,指的是出卖方通过先后或同时签署两个不同的买卖合同,将同一处特定房产分别出售给两名不同的买受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两名买受人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出卖方签订了合同,那么出卖方一房二卖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以登记为准。若在这两份合同中,其中一份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由于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应当认定已办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2)以鉴定合同的先后顺序为准。若在这两份合同中,双方都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且标的房屋也尚未实际交付,则应当依据签订合同时的先后顺序来确定合同成立的效力,即顺位在前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出卖方再次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二人的情况下,此时出卖方已经不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其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可据此合同向出卖方主张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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