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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滕州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支付购房定金的一方未能完成所约定的债务责任时,便无权主张返还该笔定金;反之,若收到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自身义务,则需要以双倍金额予以返还。
在决定能否将已缴纳的购房定金取回这一问题上,需首先参阅当时双方所签署的相关协议内容,若其中并未明显列明关于定金退还事宜,那么通常情况下这部分定金是可以选择取回的,亦可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此外,如为购房者欲返回该部分定金,以下几种情况下他/她有权向开发商索回定金:
(1)针对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其与购房者之间所约定的购房定金为无效;
(2)无论双方是否签订了相关合同,亦或是双方是否就定金退还事宜达成共识,开发商均应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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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16: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