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如何判断属于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了登记为不动产物权的唯一法定公示方法,由此赋予登记以无可争辩的公信力。因此,一般而言,由房地产登记簿中所记录的房屋所有权人均被视为在法律层面上被推定为实际享有该财产权益的主体。
然而,依据相关法规,若有利害关系方对于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的相关事项持有疑虑或主张有误,他们有权提出变更登记的申请,同时也可申请异议登记,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因此,在名义登记人和实际购房人身份不相符的情况下,我们应当更加重视客观事实,通过对房屋购买、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从而准确地确定不动产的真实归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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