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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延期交房协商怎么协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产时,业主有权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通知,敦促其加快交房进程并对超出约定期限产生的额外损失予以合理赔偿;若在业主发出催告通知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依然未能完成交房任务并且无法提供合理合法解释的情况下,那么业主便有权利选择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时追索开发商退还先前支付的房款及其相应的利息补偿,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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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4: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