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传唤几次才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处理大部分案件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我们只会对当事人进行一至两次的传唤。
倘若您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的状态,那么自然也无法排除仍然有被再次传唤的可能性。 另外,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传唤或是拘传,其持续的总时长均不能超越法定限额——十二个小时;若因案情特别重大且较为复杂,或者需要暂时采取拘留或逮捕等相应的强制措施时,则传唤和拘传的总期限可以延长到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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