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法拍房佣金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贵方对于我司按照法定程序对您的房产进行强制性司法拍卖持有任何不同观点或者异议,您可以向法院递交详细且明确的书面文件以传达您的立场和看法。我们将在接到您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后的十五个有效工作日之内启动对案件的深入审理。
然而,在此过程中,若有其他第三方因对拍卖事项存在疑问或争议而提出反对意见,法院应当立即停止执行相关程序,并认真考虑是否需要撤销本次拍卖委托。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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