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溧阳七天内购房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购房者交纳的认购金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资格申请退还的。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之下,若符合如下几个重要条件之一,仍具有请求全额退还该款项的可能性:
首先,假如买卖双方已经严格遵循承诺,全面履行了各自的职责并且成功签订了正式的购买房屋合约,那么这项款项就应该抵扣到购房的整体价格之中,或者由开发商直接以先前的数额全额归还给您; 其次,假如因为一些未知且紧急的状况导致无法缔结正式的购房合约,亦或在买房协议以及其附属补充协议的某些条款内容上不能够达到共识从而导致交易未能最终完成,而这些情况都不是由哪一方承担特定责任引起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您仍然有权要求全额退还之前已经交付的认购金; 再次,若是卖方单方面出现违约行为造成交易终止,使得合约无法再进一步实施,这种情况下的定金依据双方事先约定,您不仅可以获得全额退还,还能够要求额外的双倍补偿。不过,除以上这几种特殊情况之外,其他所有原因导致的定金支付行为,您是无权任意提出退还要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