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有关房地产和土地权益方面的争议中,此类资产被归类为不动产物权,因此,当涉及到此类争议的诉讼程序时,它们需要由位于该等不动产实际所处地点的特定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而不得由当事人之间通过任何形式的协议来改变这一既定的法律规定。在全球范围内,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诉讼通常都由不动产所在地区的法院负责审理,这已经成为了各国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中的普遍共识。因此,如果您遇到了与房产相关的纠纷问题,那么您应该向位于该房产所在地的特定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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