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商铺违约金写多少合适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业领域中,店铺租赁的违约金通常相当于一至三个月的租赁费用,具体数额可根据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作为出租方,有必要与租户签署详尽的店铺租赁协议,其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显得尤为重要。为避免纠纷,违约金的具体数值往往并不明确列出,而是以每月租金的形式替代。当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时,房东有权按照租赁协议中的规定,扣除其所缴纳的押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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