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安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业的销售交易环节中,定金是不被允许退还的这一原则具有合法性和适用性。如果交易的一方可以始终遵循并恪守其应当承担的债务义务,那么他预先支付的定金便应视作房屋售价的一部分或者全额,并应当在正式交易中被充抵。
然而,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按时履行自己应负的债务责任,并且这一违约行为直接导致了房屋买卖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到预定的终点,那么他将失去向对方索回已支付定金的权利。同样,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应尽的责任,那么他也需要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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