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的房子能签合同吗广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的问题,关于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个议题,我可以明确告诉您其答案是肯定的。
然而,预售合同虽具备一定程度的法律效力,但此种交易事项并不会豁免合同签署双方应负的法律责任。正因如此,在正式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各位务必要对该合同条款进行细致审查,特别是其中涉及到的违约责任条款。 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能如期交付至购房者手中。若出现无法按时交付的情况,房地产开发商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延期交付,房地产开发商亦应及时向购房者通报相关信息。 此外,商品房预售作为商品房销售的一种常见形式,相较于商品房现售,主要存在以下几点差异: 首先,预售商品房在出售时并不存在实物,或者说该房屋尚处于建设过程中且未竣工; 其次,预售商品房通常由房地产开发商根据已确定的地段、楼房、面积以及辅助设施等因素,标明每平方米的房屋售价,购房者只需根据房地产开发商提出的各项条件在其中做出选择即可; 再者,预售商品房属于附期限的交易行为,购房者需提前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 最后,在交易流程方面,买卖双方需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预售合同肯定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当事人也需要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在签订预售合同时要能够细看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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