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购房定金不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定金理应退还而不得予以扣留的情况下,当今社会有以下四个公正且合理的解决途径可供参考:
首先,作为买方,你有权主动与卖方取得联系,通过双方诚恳的沟通协商,最终就退还定金事宜达成共识并付诸实践; 其次,在双方无法自行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寻找消费者协会等机构的介入调停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再者,如果前述两种方式都未能奏效,那么我们还可以考虑拨打全国统一的12315投诉热线,寻求相关部门的协助和支持; 最后,若以上所有措施皆宣告失败,我们仍然拥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对方无条件地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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