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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映虹桥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购买的房产存在逾期交付的情况,可尝试向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催促。
然而,如果经过催促之后的三个月之内该房产仍然未能如期交付,那么您便有权至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同时要求其对因此而给您造成的经济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具体而言,这一规定见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当出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买方延迟支付购房款项时,只要经过催告且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得到履行,那么作为解除权人的一方就有权请求解除合同,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其他约定。若法律对此未作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也无特别约定,则在对方当事人催告之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将被设定为三个月。若对方当事人并未进行催告,那么解除权人自得知或应当得知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均可行使解除权。若逾期仍未行使解除权,则解除权将会自动消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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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3: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