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津和慧小区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即是指一套房产的所有者,将同一房产同时出售给了两位购买人,在此过程中与两位购房者分别签订了财产销售合同。尽管根据法律原则,并未有明文法规明确禁止此种"一物多售"的情况,也并未因此而直接否定全部销售合同的法律效力,只要这些合同满足了法律所设定的有效性条件,即可被认定为合法且有效的合同。换句话说,若这两份合同不存在法定的合同失效或解除情形,那么它们就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这意味着,即使房主在先前已经与他人签订了一份房产销售合同,他随后再与另一方签订的第二份销售合同也并非必然无效。
然而,这种情况下,房主需要承担两份合同的义务,如果其中任何一份合同无法得到履行,他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当两份销售合同均被判定为有效,并且每一位购买人都坚持要求履行合同时,应当依据已完成的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合法占有房产以及销售合同的签署时间等因素,来确定权利保护的优先次序。但是,对于那些故意进行登记的购买人来说,他们的权益并不优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产的购买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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