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不过户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买物业之后由于未能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而导致各类纠纷的处理策略及建议:
首先,当事人应当积极与出售方进行详细沟通和咨询,以便全面了解未能够按时完成房产证变更手续的具体缘由和背景,这将作为双方协商以及妥善处理问题的重要依据; 其次,如果在房产交易合同书上已经针对过户逾期可能产生的违约金事宜做了明确的约定,则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逐项落实相关的赔偿或者补偿措施; 再次,假设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这类状况下的违约责任,或者相关规定不够清晰明了,那么此时就需要参照已经实际支付的购房款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为金融机构设定的逾期贷款利息收取标准,来计算出相应的违约金数额; 最后,如果经过多次催促并且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无法顺利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当事人可以依法行使权利,解除与出售方之间签订的房屋销售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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