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泗阳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商解决方式:协商解决是指买卖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从而顺利地解决问题的途径。
2.调解解决方式:调解解决,指买卖双方在无法通过互相协商来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参照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具备主持调解资格的机构的协助下,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据相关的商品房销售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体谅,达成和解协议,使得购房纠纷能够得以迅速妥善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解决方式:仲裁,也被称为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产生前或争议产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方式。 4.行政解决方式: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的调解未能取得成效,或者达成了协议但当事人事后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提出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5.诉讼解决方式: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指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运用司法程序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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