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楼的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通常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开发商对尚未完工的新建商品房进行预售时所签署的。这类合同的应用场合是开发商在售楼处向消费者出售房屋之际。签署了此份合同之后,开发商将会把这份合同提交至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然而,若想办理房屋产权证明,则需要等到整个建筑工程全部竣工并且开始交付使用,同时购房者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房款之后,方能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在办理房产证明的过程中,房地产管理机构的相关部门会统一进行面积的重新测量。如果签署的是预售合同,那么开发商就必须按照实际测量的面积来制定补充协议,然后依据这些协议来办理房产证。如果实际测量的面积与合同上的面积存在差异,一般的处理方式是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 商品房现房产权变更流程中的正式合同:正式合同主要出现在商品房现房产权变更流程之中。在缴纳完相应的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之后,便可直接办理房屋产权证明。无论是预售合同还是正式合同,它们都具备着法律效力,因此在签署的过程中务必审慎对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