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贾河乡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一房二卖问题之时,您需要采取以下维权策略:
首先,若存在两份尚未登记,且标的房屋也未交付的合同,那么可以将其视为两份尚未实际履行的合同,我们应当遵循先签合同先执行的原则进行判定; 其次,如果在这两份合同之中,其中一份已经完成了登记过户手续,而另一份则尚未完成,无论房屋最终交付给了哪一方,由于房屋转让登记属于物权变更的范畴,依据物权的对世性原则、物权公示原则以及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我们都应承认已经办理完转让登记的那一方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最后,当买家在购买之后又将房屋转售给第三方时,由于卖家在此刻并无所有权,因此第二次的房屋销售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必须经过合法登记才能产生效力;反之,未经登记则不能产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