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过完户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委托房产开发过程中,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则构成了违约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此类情况下,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具体而言,当发生一方违约时,受害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以减轻或消除违约后果,以及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等违约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关于经济损失的赔偿数额,应相当于违约行为给受害方带来的实际损失,这其中既包含了合同正常履行后可预期的经济收益,也涵盖了因违约而导致的其他间接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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