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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半年终于收房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购房者遭逢开发商延误交付房屋之时,理应即时启动催告权:
1、对于欲选择解除合约的购房者而言,应当先行履行催告义务。
2、在完成催告程序之后的三个月内,若开发商仍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则购房者将取得合同解除权。换言之,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所需满足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已经完成催告程序;以及在完成催告程序之后的三个月期满之日仍未能收获房屋。
3、购房者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催告日期起算,有效期为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即解除权的有效期限为一整年。在此期间内,购房者均可随时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而一旦超出此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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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8: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