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房产期间出现逾期交房情况,原则上并未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问题,而是一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若经过催告后,卖方未能在三个月这一合理期限之内完成房屋交付任务,买方有权依据合同条款向前者提出赔偿要求,即赔偿逾期时间范围内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经过催告后,卖方仍然无法在三个月这一合理期限内如期履行交房义务,并且未能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买方便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同时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卖方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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