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沂法拍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债务责任方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履行其应负之债项,或者是在双方约定的抵押实施条件得以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获得优先于其他竞买方的权力,对房屋的出售所得进行偿付;
然而,倘若经过拍卖程序后所产生的收益并未足以偿还全部债务,这就有可能导致债务责任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纷争及不愉快的局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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